功利主义
谈点成年人话题,现实一种。陆陆续续,有几个朋友说到外遇的事。我对这个话题感到很别扭,除了其中有两个当事人都是我非常好的朋友,还有更重要的,这个事(affair)真不适合拿来说。不过既然已经在电话里说过些,我再来整理下思路。
这可能只是生活的一角浮出水面而已(从和谐的角度,我倒是希望所有的事情都不妨沉入海底),但还是觉得一些很现实的事情在慢慢侵入我们的生活。外遇这件事,新闻天天在播(所以已经不是新闻了),电影时时在演,不会觉得是很大不了的事情。但现实中的事,涉及很亲近的朋友,你就能体会到更多哭天抢地的成分:不轻盈,不浪漫,不漂亮,很糟糕的事。在现实里,就故事来说,一点都不吸引人。我承认,这是现实比较残忍的一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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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段时间,媒体和网友报导陈光标高调行善,他本人也以道德标榜。你可以说陈伪诈,也可以说,无论他高调说什么,倒是真正捐了些钱让人得了好处。评价陈,涉及道德评判,很多人说会这因人而异,但这个问题还是能说清楚的,关键是你自己持什么观点。
比如,第二种观点,说陈虽然捐了钱还要受益人敲锣打鼓道谢之类,但毕竟给了人好处,这是好事情。这种观点,不管有意无意,基于的是某种粗糙的功利主义的立场。但根据歌德的道德观,做好事而且有好的动机才有道德意义。同样,不管有意无意,这第一种观点,在康德的框架下就说得通。
《金刚经》有一个蛇咬尾巴的(递归的、……)主题,总结下(理解这句话需要一丁点的智慧,用庄子的话就是“得意忘言”,用佛经的话就是“过河拆桥、渡河弃筏”):
啥都是虚的,——包括这句话本身。
最近的阅读兴趣是伦理学,就回顾些以前做经济学学生时,从经济学教材中学到的伦理学基础知识。手头用的这个,大概是当今最出色的经济学入门书,
Principles of Economics (3rd) , by N.Gregory Mankiw, 2003
端午以来的地铁阅读,集中在彼得·辛格的《实践伦理学》(Practical Ethics, 刘莘译,东方出版社,2005)。把伦理(或道德)应用于实践问题(如何对待少数民族、把动物当作食物、动物实验、安乐死、难民等等,估计以后我的一部分阅读兴趣会在这块),这本书提供了一个自洽的框架(功利主义)。
伦理实践问题,纷争不断,向来不缺机会主义式的讨论。一个统一的框架,不但在智力上饶有趣味,在道义上也是一种真诚的姿态。先是一口气读完本书,满足下智力激荡的愉悦,现在就想坐下来,逐页做些读书笔记。用一种观点或立场,反对另外一种观点,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,这里我想做的是,循着他的思路,看他究竟说了些什么,然后我或许可以跳出来,指出他思路内在的矛盾,但还不是用自己的思路反对他的思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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