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面这书就是被小齐同学称为“四手联弹”的《少女日记》。何谓“四手联弹”?很久很久以前,Viking最早翻译此书,大概整了三分之一,但小齐觉得他的语言不适合本书的主人公(11至14岁的少女),便拿去重译。后来小齐工作忙,最后就由Li来完稿。我再把上世纪二三十年代《纽约时报》一遍评论文章翻了加进去,算是凑了个热闹。
《少女日记》(1919)写的是一战前维也纳一贵族少女的日常生活,主人公叫丽塔。这部日记就是丽塔对她的家庭及学校生活的记录,它在精神分析学的发展史上很有名,弗洛伊德当年盛赞此书,称之为“瑰宝”。这部日记1921年首次在英语世界出版,据说英国检察官在考察本书后,猛敲桌子说,“污秽,太污秽了”。精神分析家或者教育工作者喜欢引用此书,大概是因为他们能从丽塔的这部隐秘日记,读到禁锢的知识、压抑的性以及其他种种有利于他们学说的东西。——那些学术的喧嚣,我们现在倒不必在意,但这部日记,的确不是写给小孩子看的,按书后附玛丽·艾莎姆博士的说法,“阅读这本书,需要成熟的心智”。
书接前文。提到直接面对经典文本的困难,尤其是像《圣经》这样的非汉语语文文本,一个没有宗教兴趣的人很难了解这么一部书——除了故事和“优美的句子”,加上一通所谓的人生感悟。一个很直接的问题,为什么这部以《创世记》开始以《启示录》结尾的广为流传的书卷叫做Bible?我们称为《圣经》的书里并没有bible这个词。
bible这个词来自希腊词Biblos,它是腓尼基人的一座城市名。Biblos城是当时做书用的纸莎草纸的重要来源地。这样biblos的一个意思就是“书”,圣经也就这样简单地被称作“书”。——可以想像,很早很早以前,荷马史诗也被希腊人这么称为“书”(Bible)。
经典。每一个时代,都有声音在大声疾呼,说“回到经典本身”,——我突然冒出一个很不厚道的想法,回到经典?人们凭什么对经典这么自信?至少对我个人来说,这方面的自信正在慢慢消解。
最近都在看斯蒂芬·米勒和罗伯特·休伯的《圣经的历史:<圣经>成书过程及历史影响》。这本书讲的不是《圣经》里的如创世记的故事(像房龙《圣经的故事》),而是讲《圣经》这本书本身的故事,它如何编撰如何成书之类,是一本关于书的书。这本书很不厚,很重,是Viking同学做的漂亮图文书之一:只能摆在床头,有时一天一页,有时一周一页,乖乖,到现在只剩下不到一百页了。就像关于一个作家的介绍文字看多了,就像直接去看这位作家本身的文字,看这部介绍《圣经》的书久了,也想再回去翻翻《圣经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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